:::

主旨有關本市所屬學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教師施打疫苗教師請假類別請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說明

依據教育部教育部110827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09405號函辦理

教師開學後配合快篩或PCR檢測及開學後前往接種疫苗請教師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如快篩檢測證明及疫苗接種紀錄卡)核允公假(半日)請教師擇無課務時段或遺留之課務由教師自行處理

另依教育部人事處公告之武漢肺炎防疫期間公立學校教師請假說明教師因前往接種疫苗因接種疫苗有不良反應情形自接種之日起至接種次日24時止最多得給予2日疫苗接種假請教師檢具疫苗接種紀錄卡免具就診或其他證明請假由學校遴聘合格人員代課並核支代課鐘點該假別不支薪

承上因接種疫苗後不適而無法工作者教師亦得依個人依個人意願以事假病假休假或加班補休請假請假日數如超過核給疫苗接種假規定日數(2)其所請之病假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及考核計算

::: 電話:02-24552096 ,傳真:02-24552095,地址:基隆市[206]七堵區東新街3號
網站維護: 長興國小資訊組
返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