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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News) 重申本市各級學校校園場地,已自111年7月1日起恢復開放乙事。
一、依據基隆市政府111年7月1日基府教國參字第1110229583號函續辦。
二、本府前以前揭函文公告本市校園場地依「基隆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場地開放使用管理辦法」自7月1日起恢復開放,室內空間供登記借或租用,戶外操場則依學校場地開放時間,供社區民眾運動。相關防疫措施,仍請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辦理,以兼顧防疫安全與民眾健康。
三、惟本校操場目前因施工無法開放,其餘室內空間請依本校校園場地開放使用管理辦法登記申請介(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