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提高教育人力實施要點辦理。
二、報名方式與日期:民國108年8月8日 (星期四)08時15分至09時於人事室報名,逾時不受理報名。(親自報名,不受理通訊報名。)
三、報名資格:
(一)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規定,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者。
(四)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檢附相關學歷證件)
(五)男性請附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 。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應迴避任用情形。
(七)需熟悉電腦操作(電腦應用軟體【office】整合)。
四、工作項目:
一、輔助學校校務相關行政工作。(財產管理、各項學生獎助學金、庶務工作協辦、健康促進推動協助、教學與廣播軟體運用及校園環境相關工作等)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工作地址:基隆市七堵區長興國民小學(基隆市七堵區東新街3號)。
六、甄試項目及評分標準:
(一)面(口)試:60%。
(二)電腦上機實作(電腦應用軟體【office】整合)(40%)。
(三)成績未達70分以上或科目中有任何一科零分者,不予錄取。
七、工作待遇: (若有調薪,以公文為準)
(一)薪資:108學年度以報酬薪點280計,每日工作時數以8小時為原則,每月工資為新臺幣34,916元(另含公付勞保、公付健保及公付離職儲金)。
(二)約僱人員之給假,依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
八、僱用期間:
(一)自108年市府核定日起至109年07月31日止。
(二)錄取人員僱用期間如不適任該項工作經學校主動通知,應無條件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要求資遣費用。
九、備註:其他事項請詳閱簡章及相關附件。  

::: 電話:02-24552096 ,傳真:02-24552095,地址:基隆市[206]七堵區東新街3號
網站維護: 長興國小資訊組
返回頁首